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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邻甲苯二胺销售项目自主比选公告
    时间:2014-08-15 11:43:24 点击数:3892

    福建省凯发K8股份有限公司
    邻甲苯二胺销售项目
    自主比选文件
    比选人:福建省凯发K8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比选公告
    第二章   比选须知
    第三章   参选文件的编制
    第四章   评比规则
    第五章   参选人选定
    第六章   合同授予
    第七章   中选后相关履约要求
    第八章   其它
     
    附件一:合同
    附件二:参选报价表
    附件三:法人授权书
    附件四:承诺函

    第一章   比选公告


    1、介绍

    福建省凯发K8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本公司2014年8月至2014年12月31日TDI氢化装置所产生的邻甲苯二胺销售等事项进行立项比选。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比选,选定参选人。参选人需具备邻甲苯二胺经营资质。
    福建省凯发K8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次自主比选不存在任何障碍,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为了“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引导参选人进行正确参选,特制定本规定文件

     

    第二章   比选须知


    1、比选范围

    1.1福建省凯发K8股份有限公司TDI氢化装置所产邻甲苯二胺外售。

    1.2本次项目承包时间为2014年8月至2014年12月31日。
    2、定义和解释

    2.1 “比选人”系福建省凯发K8股份有限公司,即业主方。

    2.2 “参选人”系指向比选人报名并接受邀请,领取比选文件,且已经提交或准备提交本次参选文件的法人。

    2.3  “参选人代表”系指全权代表参选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并签署参选文件的人,如果参选人代表不是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4 “服务”系指比选文件规定参选人为完成全部合同义务须承担的所有工作,包括:申报、运输,处理等等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3、比选文件组成

    3.1 比选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比选公告、比选须知、合同书格式、参选文件格式、服务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范和评标细则

    3.2 比选文件除3.1内容外,比选人在比选期间发出的书面文件和其他修改或补充函件,均是比选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4、比选文件的澄清

    参选人获取比选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比选人提出。参选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参选截止时间前5日,按参选须知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到比选人。比选人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澄清文件作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5、比选文件的修改、补充

    5.1 在参选截止日期前,比选人可主动地或依据参选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比选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名参加比选项目的每一参选人,对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参选人未按规定时间予以确认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领取书面文件的,视合同已收到。

    5.2 为使参选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比选文件的修改,比选人可酌情推迟参选截止时间和开评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比选文件的每一参选人。

    5.3 比选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比选文件的一部分,对参选人具有约束作用。
    6、参选人资格

    6.1本次要求参选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经营邻甲苯二胺资质。

    6.2本次比选邀请接受联合体参选。

    6.3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比选文件的递交

    7.1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8月21日12时00分

    7.2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福建省凯发K8公司监察室招投标箱内(福建省福州市江阴工业集中区内),联系人:陈健、联系电话:86552160。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8、比选保证金

    8.1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即2014年8月21日12时前;

    8.2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参选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比选人下列指定的保证金账户:


    福建省凯发K8股份有限公司
    35001002406052517017
    省 建 行 营 业 部


    8.3比选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第三章   参选文件的编制


    1、参选文件的组成:

    ①有良好经营业绩的证明。其中包括以往承包业绩的合同、营业收入证明等,其他可以证明承包单位具有良好运营业绩的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

    ②参选单位企业概况(当前主要经营品种及经营状况、经营历史简介,经营能力介绍,)、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经年检或年审合格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

    ③参选单位出具业务联系人的授权代表证明,业务联系人或被授权代表变更时应取得相应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

    ④参选单位缴纳比选保证金的交款单据原件或银行电子回单。

    ⑤提供参选报价表。报价单参照附件二格式进行报价。如私自修改报价格式按废标处理。

    ⑥以上①至④项内容合并密封并加盖公章;⑤项内容单独密封并加盖公章;在密封封面上要有明确的注明表示密封内的项号。
    2、参选书格式

    参选人应按规定制作参选文件并需加盖公司章,按规定填写报价表并需加盖公司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
    3、参选报价

    参选人须现场勘查,对参选报价负责,报价为含税价。参选报价应包括比选文件所确定的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运输工具、劳务及所需的全部费用。参选人须按照比选人提供的报价函填写,加盖参选人印章,字迹清晰,否则视为无效。
    4、特别说明

    4.1参选人需承担所有与比选有关的费用,比选人在任何情况
    不负担上述费用。

    4.2参选收到比选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请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在规定时间内报比选人汇总。

    4.3参选人对比选人提供的比选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比选人概不负责。参选人由于对比选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比选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参选人负责。

     

    第四章   评比规则


    1、评分规则:

    1.1招比选人在评选时,原则上以参选高价为中标单位,但不限于以参选低价中选,将会综合考虑以下因数:

    ①参选人的服务保障能力、生产能力、管理能力;

    ②与比选文件及合同条款规定的条件的偏差;

    ③提供相关服务的情况;      

    ④投标人在同类企业的经营业绩情况;

    ⑤投标人的资信等情况。

    1.2参选报价符合当前市场通行标准,如出现恶意竞标、串标现象,或参选以各种方式对评选小组成员施加影响;及其它违反招投标法、以及本次比选规定的,比选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参选人此次参选活动,并取消恶意竞标或串标单位在我公司三年之内的比选活动中的参选资格;

    1.3有较强的转移处置能力,确保邻甲苯二胺能够按比选人的需要顺利转移;

    1.4以往的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可附表提供;

    1.5具备良好的沟通、合作能力,服从比选人的管理。
    2、以下情况作废标处理:

    2.1对比选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参选文件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

    2.2参选文件存在重大偏差的。

    2.3未按规定格式要求编制参选文件的。

    2.4参选人未通过质询和综合管理能力测试的。

    2.5违反规定影响开选评选工作或采取其他方式对比选人施加影响的。

     

    第五章   参选人选定


    1、比选人将在投标截至日期后另行组织比选会,参选人选定工作在比选人有关部门监督下,由比选人依法组建的招投标小组负责。

    2、 比选人为保证此次比选物邻甲苯二胺的及时外运处理,比选人会根据参选人报价的最高价者为比选项目的中选人(如报价相同时,则同为此次比选项目的中选人)。同时第二报价高者如接受最高价,则同时为此次比选项目的中选人。

    3、比选人会按批次提供给中选人。

    4、参选人串标、相互勾结故意压低标价以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的,其竞买无效。

     

    第六章   合同授予


    1、比选人将把合同授予中选人;在授予前,仍需进行资格审查。

    2、中选人确定后,比选将通知中选人,并将中选结果口头或电话通知所有未中选的参选人。

    3、中选通知对比选人和参选人具有法律效力。中选单位需在比选人通知中选后10个工作日内与比选人签订合同。若因中选单位原因未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比选人签署合同,比选人有权单方取消中选单位的资格。同时,由此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比选人有权追究中选单位的全部责任。

    4、中选人签署合同后需在10个工作日内按比选人要求提供办理转移手。若因中选单位原因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邻甲苯二胺转移,则比选人有权单方面取消中选单位的资格。同时,由此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比选人有权追究中选单位的全部责任。

    5、中选人必须履行中选价格,执行合同过程中不得要求降价,不得拒绝转移、处置等行为,如出现上述情况,将扣保证金伍万元,并取消参选人三年内在比选人的业务中的参选资格,由此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比选人有权追究中标单位的全部责任。

    6、比选文件与合同附件作为签定合同的条款,比选文件合同条款中没有规定的内容,比选人、参选人认为有必要进行补充,可另行商定解决。

     

    第七章   中选后相关履约要求

    1、中选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服从比选的管理规定,不得影响甲方的生产运行,若因转移、处置组织不力或其它服务质量等问题造成第三方索赔和追究法律责任,则发生一切费用由中选单位承担,且比选人有权单方取消中选单位的继续履行合同的资格,同时,由此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比选有权追究中选单位的全部责任。

    2、中选人必须严格执行《邻甲苯二胺外售合同》及服务承诺书的规定。

    3、中选人需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如触犯相关条例者则按福建省凯发K8股份有限公司相应处罚条款进行处罚。

    4、严禁中选单位任何形式的业务转包、分包,一经发现甲方将取消乙方的合同资格。

     

    第八章   其它

    1、参选人的参选文件无论其是否中选,均不退回。

    2、比选人郑重承诺:参选人所提交的参选文件及相关资料不向第三方泄露。

    3、本比选文件的解释权归福建省凯发K8股份有限公司。

    4、比选联系人:林先生

    5、联系电话:13600852194

     

    完整版本公告以及附件下载:福建省凯发K8股份有限公司邻甲苯二胺销售项目自主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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